完善制度 推动电子产品回收行业发展

2015-06-18 09:04   来源:中国家电网   陈晶

  [中国家电网]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,越来越多的电器电子产品进入报废的高峰期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不仅具有资源性,同时具有潜在的环境危害性。与传统的再生资源相比,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是一类新兴的再生资源,其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。

1

 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指生产者应承担的责任,不仅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之中,而且还要延伸到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,特别是废弃后的回收和处置。

  目前,从人大立法、国务院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》、到主管部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、标准,已经形成一个至上而下的管理体系。管理体系的设计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全过程生命周期(如电器电子产品的绿色设计与制造、再制造、回收、处理和资源综合利用和处置等多个环节)制定了一些目录管理制度,集中处理制度,规划资格许可和基金补贴制度。

2

3

  当然,由于电子垃圾的产品种类繁多、材料复杂,资源含量、环境影响以及回收处理难度各不相同,因此目前还没有将所有电器电子产品一次性纳入管理范围,而是采用了“目录管理”的方式,分批发布。

  首次实施的目录圈定“四机一脑(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、房间空调器、微型计算机)”,2015年2月,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》扩展至热水器、吸油烟机、手机等14个品类,新版目录定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。

  总体来说,我国的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尚不健全、产业化还较薄弱。此前,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,民进中央曾建议要明确生产者、销售商、回收处理商、消费者和政府之间的责任,明确“生产者责任延伸”管理模式。

  工业与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的王文远处长认为,废弃电子电器资源化利用产品是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重要的组成部分,是节能环保国家提出的七大占领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他说:“工信部将在摸清我国废弃电子电器产品资源总量、种类、用途、分布和变化趋势基础上,提出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利用产业的发展目标、方向、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,推动产业资源化的持续健康发展。”(陈晶)

官方微信

TOP